创业投资与创业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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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投资的价值   对于拥有大量的资金的投资者,他们都希望有一种投资渠道使他们的资金增值。他们或购买上市发行的股票、债券,或自己直接投资办企业,或把资金投入某种投资基金。相对而言创业投资基金一般较其他投资基金的收益要高一些。投资者把资金交给创业投资公司,而不是自己亲自去运作,一般是由于以下几种原因: 创业投资公司有专门的知识,运作更有效率; 投资人的精力的限制,而且有休闲的需求; 政策性的因素决定或限制了机构的投资方向、投资金额,而通过创业投资企业,则许多限制可以绕过; 出于某种避税的考虑; 通过创业投资基金分散资金于不同项目以分散风险。   创业投资公司感兴趣的目标是有潜质的中小型公司、有前景的技术、有能力的管理人员、独特的商业模式、和社会闲余资金。对于上述这些目标,创业投资的价值在于: 注入资本,梦想成真; 协助融资,及时扩大经营规模; 输入高效能管理模式; 协助多家被投资企业组成战略联盟; 推动组织改造,整合人事关系,提高组织竞争力; 推动企业创新,加快发展步伐; 为闲余资金、个人创意、社会能人寻求出路,创造机会。   创业投资都乐于提供以下这些方面的增值服务: 1.提供战略咨询和决策思路 2.解决疑难问题、改变企业现状 3.提供财务建议 4.介绍战略伙伴、推荐销售渠道 5.寻找聘请专业人士 6.制定市场战略 创业投资虽然有其固有的价值,但不要以为创业投资时时处处都那么受欢迎,投资公司与被投资公司之间有其固有的矛盾(conflicts between investor and investee),这些矛盾包括: 1. 创业投资公司套现获利的目的与企业的长期经营目标不一致; 2. 即使投资交易成功,双方的期望值还是有差距;被投资企业觉得公司价值被低估,投资公司又觉得出价太高; 3.创业投资公司获利期望与企业家的获利期望不一致,例如上市对企业家来说并不意味着套现,而将企业出售对投资公司来说增值又不大; 4.投资公司可能在企业的经营理念上与被投资企业的创办人不一致; 5. 企业的发起人和管理者不愿意自己的发言权和管理权被投资公司分薄。 创业投资公司的投资对象大多是初创或快速成长的企业。这些企业一般都向市场提供高附加值的技术、产品或服务,并能获得长期而且有保障的赢利。如果投资对象是一个初创公司,那么投资公司将把握三个原则: 新产品在技术上可行,并有较高的进入壁垒; 产品或服务会被消费者接受,市场潜力足够大,而且有足够的利润空间; 创业者有能力实现他的计划。

VC公司的投资经理们往往成天忙于寻找项目和评估项目,而且很多项目投资经理的企业管理经验有限,很难给被投资企业提供切实的帮助。